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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5日

冀科平函〔2010〕16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38-365365关于开展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 〇 年十月二十七日


38-365365

关于开展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试点工作的

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务院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幅度提升我省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省科技厅决定启动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试点工作。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统筹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为主线,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及产业化为重点,努力探索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新型技术创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产业技术研究院组建工作应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一)面向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要面向产业发展重大和紧迫需求,以提高产业技术链整体创新能力和产业价值链整体竞争能力为目标,建立交流沟通机制,达成共识,分工合作,共同攻关,共享成果。

(二)遵循市场经济规则。 要立足于企业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参与各方的共同利益,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基础作用,各尽所长,多元投入,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三)积极创新体制机制。 要积极 探索行之有效的组建和管理模式,逐步完善科技成果转移、知识产权管理、创新激励、科技金融结合等运行机制,努力形成研发水平高、集成能力强、转化速度快、服务支撑优的技术创新系统。要特别重视优秀产业技术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发挥促进科技资源聚集与共享的作用。

三、目标任务

(一)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建设目标。 逐步发展成为国内一流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高水平产业技术人才培养平台、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科技资源要素聚集共享平台和科技交流合作平台,支撑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为建设创新型河北作贡献。

(二)产业技术研究院的重点任务。

1 、加强技术集成创新,提高科技成果产业化水平。要以重大技术产品、成套工艺技术和关键技术装备等为重点,加强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加强工程化、产业化能力建设,提高科技成果的成熟程度和技术配套能力。

2 、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积极探索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咨询服务、孵化科技企业、技术并购、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新形式,迅速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

3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造就产业技术创新优秀团队。要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培养使用机制创新为重点,努力吸引培养一批高水平、高层次的产业技术创新人才和产业技术管理人才,优化人才结构,造就一支政治素质过硬、创新能力卓越、引领作用突出、团队效应显著的优秀团队。鼓励大力整合内部科技资源,探索实施公司化运作的项目管理模式。

4 、有重点地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形成核心技术能力。要加强产业发展趋势和产业技术发展方向研究,超前部署一批前瞻性、原创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课题,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形成技术集成创新的母核,抢占产业发展先机,掌握竞争主动权。

5 、努力营造创新环境,激发研发人员创新活力。要不断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强自身基础条件设施建设。要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创新绩效评价与奖励、项目立项评价与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营造具有特色的创新文化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研发人员的创新积极性。

6 、推动科技资源聚集共享,服务产业技术进步。要发挥产业技术创新龙头的辐射引领作用,以海纳百川的精神,通过制定行业标准、合作研发项目、共建创新服务平台、交流培训创新人才、共享仪器设备、提供分析检测服务等,提高科技资源共享水平。

7 、建立开放运行机制,用好京津科技资源。通过设立开放合作课题、建立技术研发平台、合作承担国家科技项目、开展科技人才交流等积极开展跨行业、跨区域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特别要善于借势京津地区优势科技资源,服务我省产业技术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8、开展产业技术发展战略研究,引导产业技术创新方向。开展国内外产业技术创新政策、产业技术研发活动、产业技术创新动向等方面的分析研究,形成产业技术路线图、分析预测报告等,指导产业技术创新工作。

四、组织管理

(一)产业技术研究院采用定向组织方式组建,由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在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协同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指导和协调工作。依托单位负责产业技术研究院具体建设工作。

(二)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所属产业应是我省重点发展的钢铁、石油化工等支柱产业,或属于我省具有相对优势的新能源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兴信息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2 、依托单位和参与单位应是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和较强实力的大型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可委托或授权内设机构或代表参与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工作。

3 、要有共同认可的章程。应包括:产业技术研究院名称、依托单位的名称和住所、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宗旨、产业技术研究院成员之间的合作方式、产业技术研究院的管理机构及负责人的产生程序和职权、参加或退出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条件和程序、产业技术研究院的终止、章程修改程序、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制定日期。

4 、要有合理的建设方案。应包括:管理机构和决策机制、研发单元设置和人员配备、经费筹措管理和监督机制、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知识产权权益归属与收益分配管理等。

5 、要有科学可行的发展规划。应包括:主要研发方向、近中远期研发目标、重点研发任务、人才发展计划、仪器设备发展计划等。

(三)产业技术研究院依托单位向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同时将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方案和发展规划报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论证审核。通过审核后以“河北×××产业技术研究院”名义开展工作,由依托单位代表产业技术研究院对外履行法人义务,承担法人责任。鼓励产业技术研究院依法注册成为法人单位。

(四)产业技术研究院每年6月、12月向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半年工作总结和下一步工作要点。

(五)遇政策调整或产业技术研究院因各种原因无法继续运营时,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以产业技术研究院名义对外开展工作的资格。已依法履行注册程序的,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将会同注册部门依法取消其注册资格。

五、支持措施

(一)完善政策支撑体系。研究制定支持和规范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总结产业技术研究院运行的体制机制和模式。把体制机制创新和资源配置结合起来,引导形成产学研紧密结合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信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产业技术研究院在产业技术创新政策研究和制定中的重要作用,吸纳产业技术研究院参与产业发展技术路线图制定、省科技计划和重大科技项目咨询论证等。发挥省科技文献、大型仪器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作用,为产业技术研究院提供跟踪服务、专业服务和个性服务。优先推荐产业技术研究院业务骨干担任科技部各类专家。

(三)做好组织协调服务。组织开展研讨、交流或培训活动。资助产业技术研究院与省内外、国内外一流研发单位开展科技合作、人才交流等。积极组织协调省内外专家参与产业技术研究院的科技成果转化、决策咨询、发展规划制定、研发方案论证、科技需求界定等活动。

(四)发挥科技计划引导作用。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产业技术研究院自筹经费的招标课题经论证批准后可以列为省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参与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

(五)加快多元化投入机制建设。改革科技经费投入方式,运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后补贴等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积极探索建立吸纳风险投资、促进科技金融结合等多元化社会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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